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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的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2-11-06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及2012年学校党风廉政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院工作规则(试行)》,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主要事项、重大改革和行政事务的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事项的咨询、决策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会议主持人,议事内容和职责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议事制度和议事规则执行。

三、学院主要事项、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一)学院的主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为:

1.贯彻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2.学院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招生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重要工作;

3.学院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就业工作等重要事项;

4.人才队伍、岗位设置、岗位聘任、职级晋升、考核奖惩、人事调配等重要事项;

5.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等重要事项;

6.经费预算和经费执行情况;

7.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院的重大项目为:

 1.学院修缮计划;

2.重要仪器设备配备计划。

四、干部任免工作

1.学院党委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学校党委安排,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2.学院党支部书记、团工委书记等干部的配备由学院党委会研究;

3.学院科级干部选聘,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呈报校党委组织部,研究批准;

4.系室主任的配备和选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5.其他干部方面主要事项。

五、大额经费等使用与管理

1.由学校核拨的经费年度预算、学院创收、大额经费使用、津贴分配等重要财务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教职工津贴分配办法需向教代会报告审议通过;

2.经费审批使用权限。经费审批使用权限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支出审批若干规定》等三个财务制度的通知精神办理,原则上“谁审批、谁负责”。单笔支出金额在5000院以内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经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后,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党政联席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2/3,会议方可召开。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有效。对对讨论重要事项存在较大意见分歧,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后再行研究;

2.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涉及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在决策前,应充分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时,凡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有关议题,当事人应回避;

4.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学院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中应把廉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5.继续坚持公示制度,凡涉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津贴发放、师生奖惩、学生奖助贷免等事项,一律向师生公开公示;

6.本细则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整理日期:2012-11-06 10:29:31  访问次数: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