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4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桂玲

成员: 王淑珍  周海渊  陈可  令阳 白云鹏 高子研 杨英豪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库,并将初审结果上报学校。

2、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各类奖学金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学院奖励名额为17名,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2018级、2019级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6)2018、2019级必须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2020级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2020级必须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7)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10%(含10%),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30%(含30%)。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2)受纪律处分者;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4. 申请需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2份);(参考国家奖学金申请PPT模板来填写)

(2)2018、2019级六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2020级四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

(3)2020级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二)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奖励名额为10名,校长奖学金大学期间只能获1次,已获过校长奖学金的不可再申请。

1、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2018级、2019级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2020级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3)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5)学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校长奖学金评定:

(1)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4)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3.学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4.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按照上学年即2020-2021学年各方面成绩计算评定总成绩,评定公式如下:评定总成绩=学习成绩*75%+四级成绩*10%+科技创新(满分10分)+附加分(满分5分)。

说明:

(1)英语四级成绩(转化成100分制);

(2)学习成绩指2010-2021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不含公选课);

(3)科技创新(10分)

①参加“挑战杯”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4分)。获得全国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4分、3.5分、3分;获得省部级一等、二等、三等的加3分、2.5分、2分;获得美国数学建模H奖加2分,获得S奖加1.5分;获得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的分别加1.5、1.2、1、0.8分。同一竞赛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此项最高加4分。

②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4分)。

正式录用中科院1、2区,CCF 推荐A、B类国际期刊/会议论文1篇或CCF推荐A类中文期刊1篇加4分(除导师外学生排名前3, 其中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正式录用中科院3区或CCF推荐C类国际期刊/会议论文1篇加3分(除导师外学生排名前3,其中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位加0.75分),正式录用其他SCI/EI源刊论文或CCF推荐B/C类中文期刊加2.5分(除导师外学生排名第一),中文核心A类期刊论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2分,B类期刊1篇加1.5分,中文核心期刊(不在A、B类)的1篇加1分,在其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0.5分(除导师外学生排名第一)。

以上各类论文,要求指导老师为通讯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正式录用论文需提供指导老师签字的录用通知证明并注明论文所属以上具体类别。其中,中科院分区期刊不含预警期刊;CCF推荐国际会议论文指“Full paper”或“Regular paper”(正式发表的长文)。

获得专利,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项加4分,实用新型专利1项2分,软件著作权1项1分。

③获批科创项目者(2分)。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5分;获省级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2分;获批校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分,获批校级一般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0.5分。此项加分仅限项目负责人,最高加2分。

④附加分(5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分,获得校级表彰的加2分(限校级优秀大学生、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实践标兵)。此项加分最高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性质的荣誉不在此项加分范围。

5.申请需提交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

(2)根据评定办法提供的获奖等支撑材料;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4)《校长奖学金加分细则汇总表》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奖励资助名额为42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5)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通过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3)未经批准在外住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5)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4. 申请需提交材料

(1)申请者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

(2)有关证明材料(四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10月14-16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各类奖助学金所需要材料进行填写;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17日)。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10月18—20日)。学院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审条件的予以三天公示,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 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按先年级专业,后全院评比标准,学分成绩高者获奖。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先按班级、后按年级的评比,学分成绩高者获奖。

3.校长奖学金按照先年级后全院进行评比,评定总成绩高者获奖。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每人最多可同时申请两项,但不同时获奖。

2.同时申请两项奖助学金的同学,需按每一项申请条件,各准备一份证明材料。

3.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动。

2.学生所有的获奖证书认定时间限定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3.所有材料均按照班级为单位进行报送。

4.请各班于10月17日18:00之前按不同类型奖学金材料的要求,分类收齐后交给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5.请各班将不同类型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和其他所需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年级辅导员,并标明班级名称。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 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5 :校长奖学金加分细则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常见问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