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联合行业产业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研院〔2019〕15 号)精神,现将 2021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聘任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

2.具备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研究生开展科研、设计、调查、科技开发等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3.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的职务、职称、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由各学院(所)确定。

二、聘任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表》(附件1),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各学院(所)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实践工作经验、指导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所)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所)于 10 月 22 日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位处,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处邮箱。

四、其他

校外合作导师每 3 年 1 个聘期,聘期内的合作导师无需重复上报;研究生院根据校外合作导师备案名单统一制作聘书,由各学院(所)组织颁发聘任。

联系人:高建霞  电话:87082706

邮箱:xwgl@nwafu.edu.cn





研究生院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