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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评审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教学办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次数:

  各系部(室)、学生班: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发〔2007〕392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细则》(校教发〔2007〕393号)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全面做好2018上半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项目类型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教育部高教司组织的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全校共2个名额)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已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802/t20180227_327907.html)。各系部(室)老师根据情况积极联系企业向高教司进行申报,并指导学生自主组建团队面向企业申报。

  4.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负责)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一至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限报创业类项目)。

  2.项目申请者一般以团队申报,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或创业项目的申报。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3.创新创业训练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

  

  4.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2年,省级、校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年。三年级本科生限报1年期项目。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5.“申报立项”要求项目负责人从研究的目的、意义、方法、实施方案、成果形式、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院系分配名额;分配给我院共17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8项,校重点4项。

  1.国家级项目立项推荐5项,每项资助2万元;

  2.省级创目立项推荐8项,每项资助0.5万元;

  3.校重点项目立项推荐4项,每项资助0.35万元。

  (四)项目系统申报

  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2),并于4月13日前登录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http://219.245.196.90/aexp/,初始账户密码均为个人学号),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

  (五)答辩评审提交材料

  1.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导师签好字),申报书排版要求: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1.5倍行距,纸型为A3双面套打,骑马装订。

  2. 电子版申报书一份,以“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专业班级”命名。

  3.上述材料请于4月13日前送交教学办公室(208)。

  (六)立项评审时间

  拟定于第8周进行立项评审,具体立项时间、分组安排及地点再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7年立项的所有级别的两年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评审时间

  拟定于第12周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分组安排及地点再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

  1.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工作日志、经费使用情况等。

  2.中期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他项目组成员汇报自己所做工作及体会,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评审依据:中期答辩专家组通过查阅项目工作日志、中期报告及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现场打分(汇报现场可对研究成果进行展示)。中期答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作品、专利)方可评为优秀。

  (四)答辩评审提交材料

  1.项目中期研究进展报告。

  2.项目合同书。

  3.工作日志。

  4.上述材料请于5月10日前送交教学办(208)。

  (五)系统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0日前登录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245.196.90/aexp/,初始账户和密码均为学号)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大创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研究进展报告(附件4),并联系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

  三、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6年和2017年立项且已到期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申请延期且到结题时间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2018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评审时间

  拟定于第12周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分组安排及地点再另行通知。

  (三)结题验收内容和要求

  1.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

  2.结题验收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他项目组成员汇报自己所做工作及体会,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评审依据:结题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项目工作日志、结题报告及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现场打分(汇报现场可对研究成果进行展示)。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作品、专利)方可评为优秀。

  4.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指导教师

  (四)答辩评审提交材料

  1.项目合同书。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项目正常实施,确保项目经费的有效使用,项目负责人与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签订的合同,包含项目实施具体方案、经费详细使用计划、工作安排及项目进度、项目结题提交成果及成果形式等。

  2.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项目结题及评优的重要支撑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实验或调研名称、主要内容、见证人、记录人和指导教师意见等内容。

  3. 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5)。

  4. 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

  5.研究成果照片。各项目组需提供5张研究成果或实施过程的照片(.jpg格式)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6.论文、专利(软著)复印件。各项目组将已发表的论文(含已录用)、申请的专利及设计图纸一并作为附件提交。复印件上写清专业班级、姓名、位次等信息。

  7. 项目组负责人需提交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

  8.上述材料请于请于5月10日前送交教学办(208)。

  (五)系统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0日前登录大创系统提交结题相关资料,录入已取得的成果,并联系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管理手册

  4.项目中期研究进展报告

  5.项目结题申请书

  6.项目结题报告书

  7.项目成果汇总表

  

  

  信息学院教学办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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