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08]28号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8-04-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6号)、《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8]1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办研发[2006]15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校研发[2008]101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和学科点专家组三级组织,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1、统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按照国家划定分数线执行;     2、单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90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分数线≥40分;满分150分的科目分数线≥75分;满分300分的科目分数线≥150分;     3、参加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西藏单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35分,满分100分的科目分数线≥20分;满分150分的科目分数线≥20分。 各学科门类及各考试类别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见附件1。     (三)招生计划:各院(系)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执行(见附件2)。     (四)复试办法     1、复试具体办法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办(研)发[2006]15号执行。各院(系)复试小组应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的上线生名单(含调剂生)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参加复试人数按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进行。     2、由于西藏单考生来我校复试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委托西藏当地院校专家组代理进行复试。     (五)调剂     1、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必须为统考初试上线考生,单考生不能进行调剂。     (2)拟调剂专业要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统考科目相同。     调入考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统考数学或理学门类的招生单位自命题数学。     (3)地区之间调剂要符合调入地区相同学科门类分数线。     2、调剂程序     (1)第一志愿报考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     ①提交申请:考生本人提交书面调剂申请表,经接收院(系)同意,并由研究生院审批后才能调剂。调剂考生必须在递交申请的同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填报调剂信息。     ②院(系)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前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相关院(系)复试。     ③院(系)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院(系)立即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加盖院(系)公章的待录取证明,并通知考生到研究院办理待录手续。     ④考生持院(系)待录取证明限二日内到研究生院办理待录取手续。只有办理了待录取手续的调剂考生才能被拟录取。如考生不按时到研究生院办理待录取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校内调剂的考生     ①提交申请:考生本人提交书面调剂申请表,经接收院(系)同意,并由研究生院审批后才能调剂。     ②院(系)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前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相关院(系)复试。     ③院(系)复试完后,复试合格考生不得再向我校其它专业或校外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向校外调剂的考生     生源富余专业的统考上线生,院(系)根据本专业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将参加复试人数按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20%进行留为复试考生外,其余考生可在本专业复试前进行调剂。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同意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持接收单位调剂函在研究生院办理调剂手续。 未上B区线,但上C区线的考生,可直接持C区接收单位调剂函在研究生院办理调剂手续。 复试未通过的考生,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同意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持接收单位调剂函在研究生院办理调剂手续。     三、录取     (一)录取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2、各院(系)应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提出录取意见,注明拟录取考生类别。     3、根据国家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2008年招收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均纳入基本奖学金的评定范围。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享受基本奖学金资助。 基本奖学金指标的使用应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应届考生,且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对拟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填写培养协议书,方可录取。     5、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能招收单一的硕士研究生,但可招收硕博连读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博士生导师如果招收单一的硕士研究生最多不得超过3名。     6、上2008年硕士招生简章的导师具有本次招生资格。     (二)录取类别     1、录取类别分为二种:非在职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     2、录取为非在职研究生按校研发[2008]102号文件要求,第一学年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没有获得奖学金的考生需按校研发[2008]101号文件要求缴纳培养费。     3、录取为在职研究生的需签定培养协议,并缴纳培养费。     (三)保留入学资格     少量被录取的新生(占今年录取名额),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院(系)同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办理备案手续,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至两年。     (四)硕博连读     参加复试的统考生,本人愿意攻读硕博连读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CET-6或小语种四级(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英语专业通过TEM-4;     ②初试总分高于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30分;     ③现复试的硕士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权。     录取为硕博连读的考生,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318号文件执行。硕博连读生填报的导师是2008年硕士招生简章中的博士生导师。     四、日程安排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上旬至6月中旬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复试准备(4月16-20日)     1、院(系)书面通知复试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时,通知考生带上资格审查等复试材料,并公示本院(系)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在通知调剂考生复试时,还必须告知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2、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下列材料:     (1)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各院(系)及各专业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进程安排、工作地点(同时向参加复试考生公示)。研究生院将检查复试工作的执行情况。     3、院(系)组织考生报到,落实复试地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由院(系)审核;调剂考生及往届生由研究生院和监察处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研究生院会议室审核)。     (二)复试录取(4月21-23日)     各院(系)统一组织考生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听力。     在复试时凡申请硕博连读者须填写“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各院(系)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时对申请人材料和本科阶段的学习、科研情况进行考核,对其是否符合硕博连读的条件和培养潜力进行评定,并在附件3相应栏目中填写对申请人政审、复试、审核及评价意见,对复试工作小组和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致认为具有培养潜力者,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     复试时院系还需填写“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面试考核表”(见附件4)、“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考核专家打分汇总表”(见附件5)、“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录取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2008年硕士研究生第二志愿调剂拟录取考生统计表”(见附件8)、“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见附件9)、“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0)、“200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淘汰考生情况简表”(见附件11),并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组织拟录取考生填写协议书(见附件12)。同时,负责通知调剂考生从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单位办理调试卷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三)材料报送(4月24—25日)     1、各院(系)报送附件7、附件8、(书面及电子版)及附件3、附件9、附件10、附件11各一份。     2、各院(系)到研究生院领取拟录取名单审批意见和非应届统考生的调档函,同时,报送本院(系)复试工作总结。     3、考生签订的协议书交院(系),院(系)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调档审查(4月30日) 拟录取类别为非在职考生,由研究生院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调档函,由所在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调入档案馆进行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     (五)交费(5月9日前)     经学校审查通过拟录取的无基础奖学金考生和在职研究生按要求一次或按年度缴纳培养费。     (六)其它(6月31前)     1、5月中旬,省上召开录取检查会,上报拟录取数据库等。     2、5月下旬,教育部召开全国录取检查会;学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3、6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涉及问题较多,各院(系)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保证录取质量。 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029—87080151,电子信箱zhsh@nwsuaf.edu.cn。     附件:     1、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2008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表     3、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4、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面试考核表     5、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考核专家打分汇总表     6、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一览表     7、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录取情况登记表     8、2008年硕士研究生第二志愿调剂拟录取考生统计表     9、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教师组成信息表     10、200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11、200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淘汰考生情况简表     12、2008年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办(研)发[2008]28号文件附件.rar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整理日期:2008-04-15 16:18:29  访问次数: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