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我校今年计划申报国家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历年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且在我校本科专业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具有以下条件的课程优先考虑:
1.具有公开出版的教材;
2.具有校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教改课题;
3.有教改论文。
二、推荐时间与程序
各学院务必与4月3日前确定2009年度拟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的精品课程,并将《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和《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二)报送到教育技术中心(交流中心D408)。
联系电话:87080020
联系人:张应辉
附件1.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09年3月25日
整理日期:2009-03-26 16:58:39 访问次数: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