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09年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04-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2009年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第三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省部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二、材料申报要求

    各学院(系)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请于5月7日前将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A3套印,往届省级教学团队申报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也需填报此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和推荐表中提及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王磊  电话:87092244

 

   附件: 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教务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整理日期:2009-04-30 15:21:09  访问次数: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