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教发(2008)387号关于对孙博文等四名学生违纪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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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博文,男,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2006级学生。该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无故旷课24学时。
刘光敏,男,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2006级学生。该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无故旷课24学时。
王振华,男,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2006级学生。该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无故旷课20学时。
董兴飞,男,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2006级学生。该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无故旷课24学时。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发[2008]233号)第七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孙博文、刘光敏、王振华、董兴飞警告处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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