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0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成果申报者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3、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一般要有五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申报成果应为2005年以来完成,并经过两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已获“2005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四)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分配名额见附件1),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跨部门申报的项目可不占部门名额。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并提交有关反映该成果的支撑材料。
(三)各部门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联合申报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部门进行评议),推荐汇总上报。并于2006年11月6日前将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北校区原成教楼103室),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李大寨 联系电话:87092244
(四)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五)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评奖结果将在全校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三、时间安排
(一)2006年11月6日前各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
(二)2006年11月10?12日学校组织评审。
(三)2006年11月13?27日为异议期。异议期结束,学校发文公布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四、提交材料
(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可在教务在线网站http://jiaowu.nwsuaf.edu.cn上下载)一式三份。
(二)成果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及反映该成果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三)200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和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一份。
(五)评审费:150元/项。
五、奖励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奖50项左右,其中特等奖3-4项,一等奖13-15项,其余为二等奖。被评为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工作奖励暂行条例》(校教发[2004]317号)进行奖励,并按获奖等级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备选项目。
附件:1、200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0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整理日期:2006-10-24 10:34:42 访问次数: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