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0-01-04 浏览次数:
教 发(2009)21号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计划申报国家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历年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且在我校本科专业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2009年国家限报课程不得申报(附件一)。具有以下条件的课程优先考虑:
1.具有公开出版的教材;
2.具有校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教改课题;
3.有教改论文;
4.参照“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学科配额表”剩余数较多的学科类课程(附件二)。
二、推荐时间与程序
1.各学院务必于2010年1月8日前确定拟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的精品课程,并将《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三)和《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四)报送到教育技术中心(交流中心D408)。
2.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放假前公布2010年拟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名单,各学院督促课程组在假期做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87080020
附件1:2009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附件2: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学科配额表(本科)
附件3: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09年12月28日
整理日期:2010-01-04 11:45:04 访问次数: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