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总结改革成效,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成果申报范围:
1、在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体系上进行创新,使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得到优化,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
2、在理论教学方面能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教学内容更新,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实践效果好。
3、积极探索校内外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在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形式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
4、本校教师主编出版的教材,经过教学实践效果好。
5、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立项的研究成果应积极申报。
(二)成果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奖以集体或个人项目申报。集体申报项目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个人作为成果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成果申报者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一般要有五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申报成果应为2005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已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5、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经基层单位填写意见,再由各学院或其它有关处级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
(四)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评奖结果将在全校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署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三、奖励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奖50项左右,其中特等奖3-4项,一等奖13-15项,其余为二等奖。学校将在获得本次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2009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获奖项目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工作奖励暂行条例》(校教发[2004]317号)进行奖励。
四、材料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时请附电子文档。
(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成果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项目立项文件及结题报告书或成果鉴定书、教改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获奖证书等)与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学成果为多媒体课件项目的提供课件屏幕打印材料与光盘。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
(三)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独立装袋。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正面,袋内材料清单贴在纸袋背面。
(四)评审费:150元/项。
(五)以上材料于2008年11月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北校区原成教楼103室),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梅 莉 联系电话:87092488 E-mail: jxk2488@163.com
附件:1、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名额分配表.doc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3、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整理日期:2008-09-26 15:57:44 访问次数: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