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有关处室: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会[2014] 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评审程序详见《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推荐申报程序 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9月26日前推荐1项申报成果奖至研究生院办公室,研究生院视申报情况于9月28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向学会推荐申报成果奖2项。 三、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书面打印签字盖章。 2.电邮材料 《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表_ **大学_姓名;附件1文章_**大学_姓名;附件2鉴定书_**大学_姓名)。 3.提交时间 请于9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并将电邮材料发送至ybgsh@nwsuaf.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光盘两套 通过学校专家评审的项目须于10月8日前提交光盘两套至研究生院办公室,内容包括:《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也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FLV格式视频材料)。光盘需注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 四、材料展示 申报材料将于10月10日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展示,直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 联系 人:陶 波 电 话:87080155 电子邮箱:ybgsh@nwsuaf.edu.cn 附件:1.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2.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 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 4.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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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
2014年9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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