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督导条例(暂行)》(校研发〔2009〕339号)精神,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效率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决定2015年实施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开展工作。督导组由15-19名督导员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下设招生工作督导小组、培养工作督导小组和学位管理工作督导小组,每个小组由5-7人组成,设小组长1人。
学校鼓励各学院(系、部、所)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聘任及任期
督导组成员由学校选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督导员因故辞职或解聘,经学校同意递补新的成员。
三、督导组职责
督导组主要监督、检查研究生培养过程各环节及研究生院、各学院(系、部、所)研究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1.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巡视督导。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落实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教学组织、学术交流、开题论证、中期考核、科研工作等培养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建议。
3.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答辩、学位授予、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建议。
4.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评估。每年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后,研究生院随机抽取部分学位论文,由督导员对论文进行质量评估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提供建议。
5.对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培训、考核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建议。
6.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进行巡视督导。对学位授权点评估方案与内容、组织与实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学位授权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提供咨询、评议和决策性建议。
7.了解各学院(系、部、所)研究生教育工作情况以及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管理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提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建议。
8.了解学校相关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工作,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9.研究我国教育方针和国内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状况、分析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形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建议。
10.参与学校和研究生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督导员工作职责及待遇
1.督导员应认真履行督导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督导组活动,努力完成督导组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2.督导员对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反映并对研究生及相关教师进行必要的教育、疏导和解释工作。
3.督导员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由学校按年度发给报酬。
五、督导员聘任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为人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术领域具有一定声望;
2.熟悉研究生教育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能运用现代先进的教育及管理理论检查、监督、评价、指导研究生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工作;
4.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敢说真话;
5.从事过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研究生培养经验或管理经验者优先选聘。
根据以上要求,请各学院(系、部、所)于2015年4月28日前推荐1-2名督导员候选人,填写督导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并附个人简历,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办公室,学校将进行选聘。聘任的督导员受学校委托,根据工作职责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
联系人:贾一波
联系电话:87080155
邮箱:135191167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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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2015年4月21日 |
公告附件: |
督导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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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日期:2015-04-24 11:38:51 访问次数: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