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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研究生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5-04-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   为确保我校2015届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毕业研究生须进行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人员范围   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6月10日期间已答辩和预计答辩的学历研究生。   二、信息核对内容   (一)毕业电子信息   1、研究生登陆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模块,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专业名称等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有变更需到本学院(系、部、所)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   2、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身份证号自动升位的除外)须按“高校学生在校信息修改须知”(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   3、未核对毕业电子信息的研究生不能提交答辩申请和进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批环节。   (二)图像电子信息   1、研究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模块,对图像电子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2、图像电子信息有误的,提交“照片错误原因”;图像电子信息无误,须点击“确认”,确认后方可用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同时,毕业生图像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须与毕业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一致。   三、时间安排   4月3日-30日,学院(系、部、所)组织研究生核对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   5月1日-6日,信息有变更的研究生到本学院(系、部、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学院(系、部、所)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信息变更申请表和学生校外采集纸质照片(小二寸4张)。   5月7日-20日,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附件:1.2015届研究生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      2.高校学生在校信息修改须知      3.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3日     
公告附件:
          2015届研究生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doc
          高校学生在校信息修改须知.doc
          陕西省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整理日期:2015-04-03 17:34:27  访问次数: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