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学位办[2012]54号)要求,为做好《一级学科简介》和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集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写《一级学科简介》和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意义,按照附件1中的“编写目的”和“编写要求”,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总体情况和学科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逐一提出修改意见。
2.各学院院长负责组织相关一级学科专家认真讨论后形成修改花脸稿。
3.各学院于11月16日前将修改花脸稿发送邮箱xwgl@nwsuaf.edu.cn ,并将修改意见整理汇总后一并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彩绒
联系电话:87080153
附件:1.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学位办[2012]54号)
2.相关学科《一级学科简介》
3.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4.各学院牵头负责的一级学科
研究生院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