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6月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版)进行审查,各委员对培养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与建议,为做好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依据学校《关于修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校研发〔2014〕126号),严格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 二、各单位须对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的意见,逐条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环节实施细则、课程大纲等进行修订、完善和补缺。 三、请各单位于6月19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完善后的各学科培养方案、主要培养环节实施细则、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附件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变化明细表(附件2),经本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后与所缺的课程大纲(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发送至pyyxw@nwsuaf.edu.cn。 四、各单位于6月26日前将新培养方案导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安排下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 联系人:苏美琼 联系电话:029-87080150 附件: 1. 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 2.“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变化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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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
2015年6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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