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复试工作组
组长:李书琴、宋西德
副组长:来智勇、何卫军
成员:各学科点负责人、导师代表
秘书:范芳娟
二、接收的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失范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创新学院推免生、辅导员推免生、支教团推免生等)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网上“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
2.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组织复试;
4.复试一结束对复试通过者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四、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2017年我院招生计划招生指标为63人,本次可接收推免生32人,其中学术型硕士8人,专业学位硕士24人。
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包括: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00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招生领域包括:085212软件工程、095112农业信息化。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网上报名、申请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9月25日起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并交纳报名费。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推免生将不得被录取。
(二)复试要求
1、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2、复试由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包括机试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各占50%,复试总成绩实行100分制。
校外推免生校外考生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
2)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
3)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如发表论著、获得奖励等)。
(三)复试时间安排
2016年9月27一9月29日进行复试。考生在9月27日下午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选择笔试科目,并提交个人填写的 “2017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表”(附件2,由学院准备),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2016年9月28日上午 8:30—12:00(院二楼会议室)
笔试:2016年9月28下午14:30—16:30(信息学院机房)
机试:2016年9月28下午 16:40—18:40(信息学院机房)
笔试科目和机试要求详见2017年招生简章复试笔试科目要求。
(四)录取
1.录取办法: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录取按学生申报专业志愿及复试成绩排名,按照学科专业依次分别录取。
2.录取要求: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服从学院的导师及专业调配安排。
3.9月3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同时上报研究生院。对复试通过者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学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否则将不予录取。
五、其他要求
1.学院只接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推免生。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各类附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