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组织申请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10-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一步提高申请数量和质量,现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6年10月,动员安排阶段
1.各学院(所)成立由院长(所长)任组长,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系(部)主任、相关专家、科研秘书等为成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
2.各学院(所)制定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安排,召开专题动员会,安排部署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并对申请项目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摸底工作要具体到每位科教人员,原则上要求2006年以来引进人才、选留博士、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员以及近5年晋升为高级职称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请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的科教人员要了解原因,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二)2016年11月-2017年2月,培训指导及申请书撰写阶段
1.各学院(所)根据科研院建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信息库,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通过讲座、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对拟申请项目人员进行分类指导与培训。
2.各学院(所)为未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青年科教人员在校内配备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指导。
3.各学院(所)要引导各系、课题组通过学术沙龙、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验交流活动。并在2016年11月底前,组织实施各系、课题组内的第一次校内预评审,预评审须采取PPT现场汇报的形式,邀请校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全面指导。
4.2016年12月底前,各学院(所)组织校内知名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次校内预评审,预评审采取PPT现场汇报的形式,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全面把关指导。
5.2017年2月底前,各学院(所)邀请校外二审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三次校内预评审。
6.科研院将在2016年12月组织进行杰青、优青、重点项目经验交流会,2017年1月组织杰青、优青、重点项目校内预答辩。请各学院(所)通知项目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
(三)2017年3月份,审查上报阶段
1.2017年3月10日前,各学院(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开展两轮项目形式审查。
2.2017年3月11日-13日,科研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所)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再次进行形式审查。
3.2017年3月15日前,科研院将项目材料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相关要求
1.未获批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高级职称以下中青年科教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原则上要求须经过以下预评审程序:团队(课题)负责人指导——系(部)负责人指导——指导教师把关——校内外专家指导——学院资格审查。
2.请各学院(所)整理、分析2016年未获批项目网评专家反馈意见,提高项目申请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3.请各学院(所)加强优青、杰青及重点类项目的组织申请工作,动员主持3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请重点类项目。
4.青年项目、面上项目要求每个项目至少经3名专家评审指导;杰青、优青及重点类项目至少经5位专家评审指导,且至少有2位校外专家。
5.请各学院(所)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相关材料(附件1、2、3)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D5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shenjie@nwsuaf.edu.cn
6.2017年3月10日前,各学院(所)将申请书、汇总表、评审意见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处。
联系人:谷申杰.许文哲.崔卫芳
联系电话:87080002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10月13日
公告附件:
附件1:预申请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预申请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符合申请条件但不申请2017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人员名单.xls
附件4:中青年科教人员申请项目评审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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