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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和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精神和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继续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拨款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细则,自行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并按预算拨付2016年学院自主立项项目剩余未拨付经费。
二、支持方向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主要资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管理研究等。

人文社科项目:优先资助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规划,围绕优先发展学科方向,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
三、支持对象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中青年教师和专职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人员。
人文社科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教人员提升基本科研能力。
四、执行期限与经费额度
1.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
2.经费额度:学校将2017年经费预算额度切块下达(附件1)。
五、组织申报
1.各单位组织人员申报,经本单位教授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2.将相关文件分别报计财处及科研院,由计财处划拨经费,科研院建档备案。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研院社会科学处(D504):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2017版)(A3套印)、任务书、汇总表、评审专家名单。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旭
联系电话:87082961
邮箱:shekechu@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4月6日
公告附件:
附件1、2017年各单位经费分配表.doc
附件2、基本科研业务费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2017版).doc
附件3、基本科研业务费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项目任务书(2017版).doc
附件4、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2017版).doc
附件5、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任务书(2017版).doc
附件6、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7、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名单.xls
附件8、公函.doc
附件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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